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拟对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2026-2028年度公务车辆维修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征集人: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中段)16号白桦林国际B座8层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86510091-80848、80835
1.征集项目名称: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2026-2028年度公务车辆维修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6101012026000002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支出改革,加强公务车辆的维修管理,保证行车安全,降低车辆运营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1号)、《陕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陕办发〔2019〕16号)、《西安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市办发〔2020〕2号)等规定,对2026-2028年度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进行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类型:行政区划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机动车维修服务备案证明: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一类汽车维修及以上)或由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备案证明(一类汽车维修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经营场所证明材料:1.供应商经营维修场所须位于西安市范围内,并已取得该场所土地的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投标时应提供当地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场所,并已取得该经营场所土地的使用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场所为自有产权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产权证上主体必须与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2)场所为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协议),场地租赁合同(协议)有效期不得少于2028年6月30日(如原有合同时间未到2028年6月30日,可提供相应承诺),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中承租人信息与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名称或法定代表人信息保持一致。(3)以上场所的所在地点必须位于西安市且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符合最新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
自2026-07-01 00:00:00起 至2028-06-30 23:59:59。
1.时间: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