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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6年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 浏览:97

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大连路515号

征集人联系人:王天伟

征集人联系方式:021-35968043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市2026年扫描仪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2026-07-002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上海市本级下的全部采购单位 

采购需求:详见征集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4、5、6、7、8、9: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12个月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6年08月14日2026年09月04日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fcg.sh.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平台相关操作问题可通过云平台右侧的入口咨询智能助手。平台技术问题或故障也可拨打服务热线95763咨询人工客服。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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